申请入党的条件又称申请入党的资格,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这一规定,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这条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
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是年满 18 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句话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年龄的规定。这里的18岁是指18周岁。《党章》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才算成年人,才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个人只有进入成年,才能逐渐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具有比较确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判断力,从而自愿选择和确定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生志向,并能自觉为之奋斗。
2.国籍的规定。《党章》对党员的国籍要求,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是具备中国国籍的公民,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具备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资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这种性质决定了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是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对那些长期在中国生活和工作并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只要他们具有共产主义的信仰,又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经过党组织的长期考察后,也可以吸收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
3.成分的规定。《党章》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级的先进分子。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党的阶级基础,又体现了党的群众基础。申请入党不受职业、性别、出身等条件的限制。但是笃信宗教的人,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违法乱纪的人是不能加入党组织的。
(二)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对申请入党者在政治思想上提出的要求,是申请入党者必须具备的最主要的条件和资格。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之间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全党统一意志的集中表现,每个党员和申请入党者都必须以党的纲领和章程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只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才意味着申请入党者愿意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而奋斗,愿意遵循中国共产党的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意味着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愿意与党保持一致,愿意为党的利益献出自己的一切;意味着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愿意百折不挠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直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只有承认这一前提,中国共产党党员和申请入党者才能在统一的认识和目标之下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
(三)必须参加组织,积极工作,按期交纳党费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在组织纪律方面的要求,也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包含四层意思:
1.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愿意是指申请入党的人参加党的组织,是自己内在的思想觉悟的一种高度自觉,而不是党的组织或其他外力的强迫;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愿意在党的组织中积极工作。积极为党工作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共产党员除了从事社会职业以外,还有义务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做好工作。一切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都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参加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接受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为党工作,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又不为党工作的特殊党员存在。
3.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在特定时期针对某一项或某一件事件,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和主张,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决议过程中,应当自觉地以局部利益服从党的事业的整体利益,不能片面地强调局部利益而不执行党的决议。共产党员对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直至党中央提出。
4.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愿意按期交纳党费。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但是预交或补交时间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党章规定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如果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就认为是自行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