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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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记一般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份数、反线等要素组成。版记应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页。
(1)主题词。主题词是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上行文应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三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三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应先标反映公文内容的词,后标反映公文种类的词。一般情况下,一篇公文可标1~5个主题词。主题词之间不用标点分隔,而是彼此间隔1个字的距离。主题词应置公文最后一页的下半部,即成文时间的右下方以及抄送机关的左上侧。
(2)抄送机关。应根据公文内容、发文目的相隶属关系严格控制,其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机关单排一行,党政机关、军事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合排一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合排一行,其他单位合排一行。公文如有抄送,则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多数不以行文机关名称出现,而只用机关办公室名称。印发机关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1行位置,用三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4)份数。置于印发时间之下,右空3字,用三号仿宋体字和阿拉伯数字标识。
(5)反线。版记中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要素之下分别加一条反线,宽度等同于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