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知照性的下行文,主要用于国家机关向人民群众公布政策法令,宣布有关的重要事项和重大事件等,小编整理公告的写作格式,一起来 。
(一)公告的分类和特点
根据内容、性质、作用和发布机关的不同,公告可以分为国家重要事项公告、法定事项公告和专业性公告。
国家重要事项公告: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重要事项的公告。
法定事项公告:国家公布有关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发布重要事项的公告。
专业性公告:属于一定领域内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公告,如招标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
公告具有如下特点:
(1)公开性
公告是通过新闻媒体向国内外发布的,其内容和传播方式具有公开性。
(2)告知性
发布公告的目的是使国内外的公众了解公告告知的事项,从而依据公告内容办理有关事项。
(3)庄重性
制发公告的机关是国家高层的领导机关及政府的职能部门,如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等。因此,公告具有庄重性的特点。
(二)公告的格式与写法
公告由标题、正文和落款3部分组成。
1.标题
公告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3部分组成。也可以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省略发文事由;或省略发文机关,只写事由和文种;还可以只写“公告”两字,省略发文机关和发文事由。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
2.正文
公告的正文多由告知内容和结束语构成。告知内容一般需写明事实,有的还要写明有关要求。正文结束时,有时要用“特此公告”“现予公告”等作为结束语。公告是告知重大事项时使用的应用文,正文不能写得冗长,文字应朴实庄重,鲜明准确。
3.落款
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和日期。发文机关名称一般要用全称,属几个机关共同发文的,可用习惯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