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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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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在外,村口的树就是故乡的旗帜
文/曹春雷
朋友从故乡归来,闷闷不乐,问之,他说老家村庄的一棵古树被村里人卖了。他从小在这棵树下长大,对这棵树很有感情。现在这棵树没了,总感觉内心失落落的,故乡不再是完整的故乡了。
我理解他对这棵树的感情。如果说故乡是他储存童年、少年记忆的仓库,那么这棵树,就是一把钥匙,能打开这个仓库的门。
似乎每个从乡村走出来的人,心里都有这么一棵或者几棵树吧。反正我就有。是一棵柏树,古柏,两抱之粗。树龄究竟有几百年,村里没人能说得出来。即使村里如今最年长的康田大爷,也只是说,从他小的时候,树就这么粗。
古柏立在村口,守望着通往村外的路。每次回故乡,远远看到这棵树,我总会念叨一句:到家了。在我心里,这棵树就是故乡。
村里人通常把村口说成“西门”。西门的来历,娘曾告诉过我,解放前村子附近的山上有土匪,经常下山来打家劫舍。为抵御土匪,村子建起了一周遭寨墙,东南西北留了四个寨门。西门就是西寨门。如今,历史的烟云散去,寨门不见,只剩下古柏,依然巍然屹立,见证了那段岁月。
奶奶曾说过,当年土匪在西门前的树下堆了柴火,打算火烧寨门。但火刚刚点燃,就来了一场大雨,将火扑灭。土匪害怕了,以为这是上天的告诫,仓皇而散。听奶奶这样讲过以后,这棵树在我心里更具有了神秘感。
村里人对这棵树都很敬畏。很多人家让自己的孩子认这棵柏树当“老干娘”,烧香叩拜后,拿红绳系在树上,这棵树从此就成了孩子的干娘,保佑孩子的一生。我虽没有认这棵树当干娘,但我常常去看那些认干娘的仪式。看过之后,就真的认为这棵树是位沉稳慈祥的老人了。
古柏曾经遭过磨难,有一年刮大风,将树刮歪了,根从土里拔了出来,全村人为此忧心忡忡。后来,全村的壮劳力齐下手,用了一天的时间,将树扶正,用钢丝绳固定好。不出一个月,古柏茁壮依然,村里人的心才放了下来。在全村人眼里,古柏不仅仅是一棵树。
那些年,我还没走出村庄,总喜欢到古柏跟前站站。在树下,闻着柏树叶淡淡的香,仰头,看它虬枝曲干,刺向苍穹,心会安宁下来。一直以为,它是无言的智者,能洞悉一个人全部的秘密,虽然,它从不言说。
现在每次回故乡,依然喜欢到古柏树下站站,它依然苍劲,一如当年,而我却不再是当年的少年。但从古柏身上,我能依稀看到那些流逝的时光。
漂泊在外时,每次回望故乡,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棵古柏。对我来说,它已成为故乡的旗帜,无论我离开有多久,走得有多远,都能让我穿越城市的繁华,看到故乡的方向,找到回家的路。
《我的童年》
文/季羡林
我的童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千枣充饥-最后还足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着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坚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叫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付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地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抬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二,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厂,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漂泊在外,村口的树就是故乡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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