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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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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童年

  文/季羡林

  我的童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千枣充饥-最后还足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着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坚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叫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付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地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抬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二,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厂,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两个感恩节的绅士

  文/欧·亨利

  斯塔弗·皮特坐在联合广场喷泉对面人行道旁边的第三条长凳上。九年来,每逢节,他总是不早不迟,在一点钟的时候坐在老地方。但是,斯塔弗·皮特今天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出于饥饿。

  皮特一点儿也不饿。来这儿之前他刚刚大吃了一顿,如今只剩下呼吸和挪动的力气了。他的衣服当然褴褛,衬衫前襟一直豁到心口,可是夹着雪花的十一月的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因为那顿特别丰富的饭菜所产生的热量,使得斯塔弗·皮特不胜负担。

  那顿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路过五马路起点附近的一幢红砖住宅,那里住有两位尊重传统的老太太。她们派一个佣人等在侧门口,吩咐他在正午过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斯塔弗·皮特去公园时,碰巧路过那里,给管家们请了进去,成全了城堡里的传统。

  斯塔弗·皮特朝前面直瞪瞪地望了十分钟之后,觉得很想换换眼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慢慢把头扭向左面。这时,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他的呼吸停止了,他那穿着破皮鞋的短脚在砂砾地上簌簌地扭动着。

  因为那位老先生正穿过马路,朝他坐着的方向走来。

  九年来,每逢感恩节,这位老先生总是来这儿寻找坐在长凳上的斯塔弗·皮特,总是带他到一家饭馆里去,看他美餐一顿。

  老先生又高又瘦,年过花甲。他穿着一身黑衣服,鼻子上架着一副不稳当的老工眼镜。他的头发比去年白一点儿,稀一点儿,而且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

  斯塔弗·皮特眼看他的老恩人走近,不禁呼吸短促,直打哆嗦。

  “你好。”老先生说,“我很高兴见到一年的变迁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你仍旧很健旺地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逍遥自在。仅仅为了这一点幸福,今天这个感恩节对我们两人都有很大的意义。假如你愿意跟我一起来,朋友,我预备请你吃顿饭,让你的身心取得协调。”

  老先生每次都说同样的话。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这样。这些话本身几乎成了一个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同它相比了。以前在斯塔弗听来,它们象音乐一般美妙。现今他却愁眉苦脸,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老先生的脸。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几乎咝咝发响。但是老先生却在微微打战,他掉转身子,背朝着风。

  斯塔弗抬着头,瞅了他一会儿,自怨自艾,好不烦恼,可是又束手无策。老先生的眼睛里闪出光亮,他脸上的皱纹一年比一年深,但他那小小的黑领结依然非常神气,他的衬衫又白又漂亮,他那两撇灰胡髭典雅地翘着。

  “谢谢你,先生。非常感谢,我跟你一起去。我饿极啦,先生。”

  饱胀引起的昏昏沉沉的感觉,并没有动摇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信念。老先生带着他的一年一度的受惠者,朝南去到那家饭馆和那张年年举行盛宴的桌子。“老家伙来啦,”一个侍者说,“他每年感恩节都请那个穷汉吃上一顿。”侍者在桌子上摆满了节日的食物——斯塔弗叹了口气,举起了刀叉。

  在敌军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都没有他这样勇敢。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他跨进饭馆的时候,肚子里已经塞得实实足足,食物的气味几乎使他丧失绅士的荣誉,但他却象一个真正的骑士,打起精神,到底。

  一小时之后,斯塔弗往后一靠,这一仗已经打赢了。

  “多谢你,先生,”他象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那样呼哧呼哧地说,“多谢你赏了一顿称心的中饭。”

  接着,他两眼发直,费劲地站起身来。一个侍者把他象陀螺似地打了一个转,推他走向门口。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数出一块钱的小银币,另外给了侍者三枚镍币做小账。

  他们象往年那样,在门口分了手,老先生往南,斯塔弗往北。

  在第一个拐角上,斯塔弗转过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旧衣服象猫头鹰的羽毛似地鼓了起来,他自己则象一匹中暑的马那样,倒在人行道上。

  救护车开到,年轻的医师和司机低声咒骂他的笨重。既然没有威士忌的气息,也就没有理由把他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份饭就给带到医院里去了。

  过了一小时,另一辆救护车把老先生送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

  不多久,一个年轻的医师碰到一个眼睛讨他喜欢的年轻的护士,便停住脚步,跟她谈谈病人的情况。

  “那个体面的老先生,”他说,“你怎么都猜不到,他几乎要饿死了。从前大概是名门世家,如今落魄了。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季羡林: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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