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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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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陌生的

  一

  她是个美丽而又寂寞的女人。不是没有人爱她,而是她从未重视过他们的爱。她拒绝那些减惶诚恐的爱情,仿佛它们会玷辱了她。

  二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

  女的很漂亮,约有二十五六岁,成熟得像5月里的杏。男的四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着一种特殊的礼貌,礼貌之中又有着一种令人感觉得到的吸力,表现在他那极有内容的微笑里。

  后来她知道,他并不住在这里。女的是他的外室,只因有了身孕,他才不得不买下这幢不大的房子,把她安顿下来。

  像一般有资格过这种浪漫生活的人一样,他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有着无论在多少人中也会立刻被发现的仪表。曾到过好几个国家,写得一手好散文,会画风格别具的山水,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爱所有有资格被爱的女人。

  他有时候来,时间不一定。有时早晨,有时中午,有时下午,但绝少在晚上。她所知道的只有一次,那天下雨,他来了,没有走。隔壁炒菜的香气格外浓些,收音机也关得特别早些。

  三

  初夏的早晨,她在对面草地上看那一丛小花。她喜欢它们那淡淡的紫色,而且开得那么爽快,就像一个任性的女孩子。

  她仍一抬头,只见那个瘦瘦长长的男人从转角处走了过来。他穿着一件花格子的香港衫,配上一条淡灰达克龙的西裤,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那一道红砖的围墙走来。她好奇地望着他,他越走越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和他那对会看人的、深褐色闪亮的眼睛。

  于是,他对她静静地笑着:

  “你早!”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可以听见。

  “你也早!”她笑望着他,带着揶揄和嘲弄、和应有的礼貌。

  他对她笑了笑,低头看了看她刚刚在欣赏的花,说:

  “我很喜欢这种花。”

  “哦!我也喜欢,只是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她看了看他那细致的长长的手,上面有一枚纪念戒指。

  “当你喜欢一种花,你喜欢它就是了。本来用不着知道它们的名字。”他闹闹地说。

  “可是,当你喜欢它的时候,你总会希望多知道它一点,是不是?”她笑着,巧妙地抹去浮现到脸上来的风情,淡淡地问,“走路来的?你的车子呢?”

  他回头朝来的方向一指,说:“在那边。我把它停在那边了。”

  他那辆黑色的“卡地莱克”静静地在朝阳下闪着光。

  “哦!”她刚想问为什么不开过来。可是,她马上就领悟了。于是,她对他笑了笑,望望那尚在深扃着的绿色的小门,加上一句:

  “还不去叫门?”

  他笑笑。顺手摘了一朵紫色的花,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向那绿色的门。

  门跟着开了,他径直走了进去,背影瘦瘦长长的,花格子香港衫,和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像个刚在恋爱的大学生。

  她一下子对那些紫色的花消失了兴趣。

  四

  有台风警报。雨一阵一阵的大起来,风开始扫进这市区。

  她从朋友家出来,想在风雨还未太大之前,赶回家去。雨斜着打过来,她的伞失了作用,薄薄的花绸旗袍,一下子就湿了。

  正站在树下发愁,一辆黑色的轿车轻轻地停在她的面前,驾驶座上的人隔着玻璃对她点点头,就伸手把车门打开了。

  她看清了那是谁,带着冒险的心情上了车子,坐在他的身旁。

  他说了一声:“幸亏遇见我。”就把车子发动了。

  风和雨被挡在玻璃外面,山和树,路和桥,都被挡在玻璃外面。宽敞的车子里只有他和她,她却觉得很挤。

  他穿着一件米色的夹克,眼睛里带着笑意。

  “到哪里去?”他问,注视着挡风玻璃上那悠闲的雨刷。

  “回家。”她答。

  “啊!对不起,我走错了路。”

  “我早知道你走错了路。”她心里想,你又何尝不知道?“问题是,你是不是打算马上回头。”

  她对他笑着看着他。

  他用他那对含蓄的眼睛对她看看,说:“假如你不反对,我们不妨兜一个圈子。”

  “你不会迷路?”

  “偶尔也会的,但是我决可以找到路回来。”他说。

  车子轻轻地在风雨中向前滑动,还是山和树,路和桥。

  “你不认识这条路了吧?”他说。

  “嗯!我不认识,但是这里风景很美。”

  “不认识的地方就会特别美。”

  “为什么?”

  “因为你不认识它,就不会联想到实际生活上的事物,就会使你觉得美。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样,一旦你知道这条路上,哪家是邮局,哪座建筑是医院,哪个店面叫什么字号之后,你就失去赞美它的心情了。”

  “哦!怪不得你直到现在还不问我的名字。”

  “不用问,我知道你喜欢我,这就够了。”

  “奇怪!你哪里来的?”

  “难道不是吗?”他减慢了速度,把一只手臂伸了过来。

  “难道是吗?”她细声问,没有躲开他的手臂,顺着它,她偎了过去。

  “我想是的。”

  “我想也是的。”她抬头望了望他那带笑的眼睛,“我喜欢你。”

  “你该知道那是因为什么。”

  她静默地点了点头。

  风和雨,山和树,路和桥。

  越是不知道的东西,越是好的。这一切都陌生,连旁边这个人。她不知道他,不相信他;知道的只是他的浪漫,他的不可信,不可靠,一切都打着问号。

  她爱他?

  也许不如说,她想征服他。

  为什么?

  因为一个知道自己有魅力的女人,不能忍受被一个喜欢任何可爱的女人的男人所忽略。

  于是,他和她开始了这段陌生的爱情。

  这段陌生的爱情将要在他们彼此熟悉起来的时候终止。

  她用不着()对那成熟得像5月的杏的女人抱歉。

  因为她们同样的,都只不过是被挡在玻璃外的那段段的路,或一座座的桥。她用不着对他抱歉,因为她相信,当他发现他迷了路的时候,他总可以找到路回去。

  她也用不着对自己抱歉,因为她知道,假如他也如同其余那些追求者一般忠诚,她就又会消失了兴趣。

  玩肥皂泡的孩子,总是为了贪恋肥皂泡的美丽,而宁愿忍受幻灭的悲哀。

  不要问这是不是爱情。

  不要问当肥皂泡幻灭了的时候。

  罗兰:夜阑人静

  一

  她卷好了头发,对着镜子往脸上抹一层油质面霜。从嘴唇四周绕着圆形,用两根手指按摩嘴角边柔软的皮肤。细致的手指涂着与口红同色的寇丹。现在口红已在油质面霜下褪去了。再上去,加上另一只手,沿着双颊接到眼部,那是一双轮廊很美的眼睛,只是缺少了那份对世事热切好奇的光亮,显得有些迷茫。画过的眉毛在面霜下迅速地淡了下去。上面是宽宽白皙的前额,她的手指细心地在那里绕着圆形向两旁分开,到了发际,她停止了按摩,双手支额,对着镜子仔细端详镜中的自己。

  这个自己似乎越来越难令她满意了!

  叹了一口气,拿过一小块药棉,拭去脸上的油脂,走到洗脸间去拿热毛巾。

  29岁,对一个还没有结婚的漂亮女人来说是个尴尬的年龄。当初一心以为有过不完的青春,却没想到它这么禁不起消耗。解除了一次婚约,拒绝了三五个忠实的信徒,被一个半洋鬼子骗去了一点感情之后,她开始觉得镜子成了一个可厌的东西。尽管她注意化妆和保护自己的皮肤,但她仍然发现脸上那层天然的光泽在渐渐地消失,在她笑的时候,眼角边也有了隐约的细纹。

  有些东西就是挽留不住的。譬如像岁月,譬如像青春,譬如像——那些不再时常来往的朋友。

  二

  君仪带着新婚的丈夫来看她,新夫妇都和她是同事,平常很熟,但是今天她心里却觉得好像要迎接一对陌生人似地,带着不知哪里来的矜持。

  她检点了一下自己,头发已经梳好,很有韵致。眉毛也没有什么不妥,浅色的口红使她减轻了年龄,细致的“瑞弗龙”粉增加了皮肤的白皙,她的淡紫色旗袍十分合身,她很满意今天的自己。

  君仪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今年22岁,却这么早就结婚了。做了新娘子的君仪,像是也没有增加什么风韵。她那方方的脸还是那么方,像一个白板。没有曲线的身材穿上从未穿过的花绸旗袍,好像一个手工拙劣的中国娃娃,两英寸高的白高跟鞋,使她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大白天,拿着一只晚宴用的黑色珠花钱包。新郎林同却像挽着一位公主般地挽着君仪走了进来。

  她对林同笑笑,林同黑亮的眸子里多了三分喜气。她向林同问:

  “怎么样,很好吧?”

  林同爽直地回答说:“很好,谢谢你。”

  “请坐啊!君仪。”她向君仪亲热地说,又加了一句,“新娘子好漂亮。”

  君仪有点难为情地笑着,拘谨地坐下来,开始看着房里面雅洁的布置。

  她递了两杯茶给她的客人。

  “林同,要不要加点柠檬?”

  “君仪,你要不要?”林同避开她的笑。

  “我不要,谢谢你。”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拿出一小片柠檬,挤在茶杯里,加了两块糖,用茶匙慢慢地调着。

  “我看你倒很会安排生活。”君仪向她笑着说,欣赏着她优雅的姿态。

  她把眉毛动了动,像是对自己美似地笑着说:“是吗?”

  她把茶匙放在茶盘里,端起茶杯,慢慢地尝了一口,才抬起头来对林同说:

  “还记得不记得去年夏天?”

  林同把他黑亮的眼睛向君仪迅速地溜了一下,说:“怎么不记得?”说完才又加上一句,“那时真是胡闹。”

  “那时你还不认识君仪。”

  “嗯,那时她还没有来。”

  “后来她来了,你就不和我们一起玩了。”

  “哪里,去年过年我还不是来过,和小沈老吴他们。”

  “可是你坐了一会就走了。一

  林同对旁边正在专心欣赏壁上一幅油画的君仪望了望,淡淡地答道:“是吗?哦!好像是吧。”

  她觉出了林同的敛束,笑着看了林同一眼,奇怪着他好像不是以前那个朴质木讷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和眼睛以前没有这么亮,嘴唇也像是没有这么丰满,就连那戴了一枚白金戒指的手也比以前显得细致。以前,她只把他当一个未脱乡土气的大孩子,当同事们向她开玩笑说,“小心林同在追求你”的时候,她简直把这玩笑当做天下奇闻——“林同想追求我?就凭他?真是……”

  但是,做了新郎的林同,不知哪里来的这沉稳。尤其是谈笑之间对她那有意无意的疏远和退避,使她觉得林同忽然间长大了,大了10岁。

  “你今年有没有30?”

  “30?哈!我哪有那么大?28。”林同爽亮地笑着,黑浓的眉毛在眼睛上面弯成了两个长长的弧。

  “真的?”

  “可不是真的,你也真是!以前你不是常说我一定只有20岁,我告诉你我30多了,你说什么也不信。”他笑,为以前的自己在笑,“男孩子总喜欢充自己大一点。”

  “现在不用了?”

  “当然。”他看了看君仪。

  君仪在看她的手表,林同咽住了他本来还想说下去的话,用体贴的口气说:一我们该走了!她这几天很累,许多朋友家都要去走走,结婚的时候,大家都帮了我们不少忙。”

  “再坐一坐嘛!”她挽留着。

  “改天再来吧!”君仪已经站了起来。对女主人那合身的旗袍投了羡慕的一眼,说:“你总是这么会选衣服。”

  她看着君仪那中腰做得太高了一点的旗袍,微微地笑着说,“是吗?谢谢你。”

  三

  “林同!陪我走一段路!”

  林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这声音很甜很润,她永远会运用自己的声音。

  他没有回答,放慢了脚步,和她一同走去。

  “又在担心回去被太太骂?”

  “才不会!”

  “才会!”她学着他的口气。

  “说不会就不会。”

  “哦!我想起来了,君仪最近值晚班,怪不得你不怕。”

  “你知道,还要问。”

  “试试你究竟对太太有多少诚意。”

  “你看有多少?”

  “九分半。”

  “错了!整整十分。”

  “真的?”

  “真的。”

  “那你还陪我散步?”

  “是你,有什么关系?”林同眼望着路尽头处的夕阳。

  她沉默了。转了一个弯,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拖得好长。

  林同觉察到她的沉默,像是要弥补刚才那句爽直的答话似地说:“君仪人并不漂亮,但她很单纯,她不会乱疑心的。”

  她仍然沉默地走着,留意到自己走路的姿态。她走路的姿态之美是有名的,单凭身材好也并不能使一个人的姿态婀娜,一定要经过小心训练,她是经过训练的。

  许久,她才说:“其实我也很单纯。”

  林同大声地笑了出来,“你单纯?”他略略侧过头来对她望着,她那秀丽的脸,优美的仪态,混和着一股落寞的神情。这使林同想到当初刚认识她的时候,自己确曾对她有过一种欣赏羡慕的感情。但是对一个刚人社会的乡下孩子来说,她却是太高不可攀了。

  他和别的几个同事到她的宿舍玩过。从她那里学来了各种扑克牌的游戏,各种酒的调法,许多社交上的礼节。她是个会玩的女人,有她在,别人总是很开心的。

  但她却是高不可攀的,他知道,因此他选择了君仪。

  他在笑,笑一个优雅的女人说她自己单纯。于是他再侧过头去看她,她正用均匀的步子走着,脸上仍然挂着她那惯有的落寞的神情。这神情平常总是透露出她的复杂,但现在,在9月夕阳的余晖里,她倒真的看来有点单纯,单纯到令人可以看透她的心情。

  “到我宿舍去坐坐,我请你吃晚饭,然后听我新买的唱片。”她说。

  “不!我还是回家去。”

  “回去还不是那样?君仪不在家,一个人吃饭有什么意思?君仪不是当晚班吗?”

  “嗯。”

  “那不就得了?又不是和别人在一起。”她说完又加上一句,“和我在一起有什么关系,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林同茫然起来。又一转弯,已经到她的宿舍了。

  四

  林同对她的宿舍是不陌生的。

  她有布置的天才,她是个会处理生活的女人。

  单身宿舍,前一半做了客厅。一大一小两张沙发,一个茶几,一个唱机,一个小小的唱片橱。竹制的帘幕遮住了后一半的睡房。

  她让林同坐那个小沙发,她自己却拿一个靠垫,坐在地上,靠着大沙发。

  晚饭已经吃过,茶几上有未尽的咖啡。

  唱机里响着《STRA DUST》,是一支SAXOPHONE吹奏的轻音乐,软软的,有一股懒洋洋的韵味。她倚在另一个靠垫上,不时地向林同望过来。

  音乐完了。唱机自动的停住,林同看了看手表,刚要说话,她却先问道:

  “几点钟?”

  “10点10分。”

  “要走了吗?”

  “还不该走吗?”

  “那你就走吧!”她用手掠掠头发,做了个想站起来的姿势,又说:“哦!你不是说喜欢听小喇叭吹的《夜阑人静》?”

  “嗯!我很喜欢。”

  “那就听了再走。”

  “唱片在哪里?”

  “在这边,你自己来拿。”

  林同走过来,想绕到她背后墙角的橱边去拿唱片,却没有地方可以给他过去。她也没有让开的意思。

  看见林同在那里犹豫着,她笑了起来,“还是我来拿吧。”

  她站起来,把背后的靠垫扔在旁边,说:

  “你也在地上坐坐,这样比较凉快,而且情调也不同。”

  她去放好唱片,那哀怨的《夜阑人静》幽幽地响起来。她顺手关掉了电灯,有月光透过窗格,室内平空多了一些花木的影子。她在林同身旁坐下来。

  “音乐好吗?”

  林同没有说话。

  “怎么?不喜欢?”

  林同摇摇头。

  “摇头是什么意思?”

  “我想,还是不要关掉电灯的好。”

  “傻话!这样不是情调好些?”

  林同不语。

  她笑着,靠近了一点,头倚在林同的膝上,一句一句地问:

  “觉得不安了?”

  “何必?”

  “是你自己说的,和我在一起有什么关系。”

  “不是吗?嗯?”她仰着头来望着林同。

  林同无声地笑了笑,闭上眼睛,他什么也不要想。

  小喇叭幽幽地吹那首《夜阑人静》。

  她想起去年夏天,她和林同第一次听这首曲子,林同说他喜欢小喇叭的幽怨,她却笑他“自作多情”,一年的变化多大!

  “还记得这首歌词吗?”她问。

  “记不全了。”林同仍然在闭着眼睛。

  “我试试看。”

  她于是低低地唱道:

  “在静静的夜里,

  我凭窗眺望远方,

  月光皎洁无声,

  我心萦绕你身旁。

  哦!我爱!

  当我向你企求:

  ‘你可爱我恋我

  如我对你般恒久?’

  你会重赋我,

  使我成真,

  我将仍有春天,

  仍有歌声如酒!”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晰。她唱完了一节,仰起头来问林同:

  “对不对?”

  “什么对不对?”

  “我背的歌词。”

  “大概不错吧。”

  “不要敷衍我!林同!”

  林同低下头来,注视着她的脸,很久,才慢慢地说道:“你知道吗?你是个很可爱的女人。”

  不知怎的,这却使她猝不及防地涌上满眼的泪。避开了他的眼光,地板上花木的影子是一片模糊。

  “你聪明,漂亮,会处理生活,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家庭主妇。”

  “是吗?”她没有抬头,“可惜没有人有这种福气。”

  “真是可惜。”他不知什么时候在轻抚着她的头发。

  似乎有人走来,也好像门在动。

  她已经发觉,但是她故意不去理会。她享受这情调,享受这心境,她认真喜欢自己这时的心境——虚幻的甜蜜,深藏的悲哀,像一杯淡淡的姜汁酒。

  进来的是君仪。

  她扭亮了电灯,方方的脸上带着稚嫩的激怒。她用带着眼泪的声音问林同:

  “还不回家?……”

  林同失措地站起来,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人家到处找你,不是小沈看见你来,我还不知要找你多久。你——要不要你的家?你,”君仪用带泪的眼睛怒视着她,“你怎么这样欺负人?”

  她仍然斜斜地倚在沙发旁边,懒懒地对激怒的君仪说:“我并没有打算欺负你。带他回去吧!时间不早了。”

  “你还说你不是欺负人?我,我真没有想到!”君仪又转过脸去,“林同!你说你该不该死!”她哭了出来。

  “君仪!不要生气。带他回去吧!他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她说。

  五

  夜,只剩下了寂静。伴着这寂静的是那幽怨的小喇叭的声声。

  “君仪会哭闹一个晚上。或者,这场风暴会延续很久很久。”她对着镜子,双手按着额角,默默地想。

  “我爱他吗?笑话!”

  她对镜子里的自己冷笑。

  “我玩弄他吗?不!不是!”

  她苦恼地低下()了头。

  “我只是,只是要知道,知道自己还有力量征服一个男孩子——一个有资格结婚的男孩子。是的!只此而已!”

  她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秀美的、痛苦的、落寞的脸。

  “但是,我永远不会在该征服的时候去征服。哦不!不是不会,是不肯。哦不!不是不肯,是不敢。我是个懦弱的女人!是个漂亮的、会处理生活的、有魅力的、复杂的而又懦弱的女人!”

  《夜阑人静》早已放完了,还有一些什么曲子也放完了,小喇叭在吹那首朦胧的《九月之歌》。

  她慢慢地放下双手,慢慢地打开那淡绿色的瓶盖,开始往脸上涂那油质的面霜,一圈,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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