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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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谈朋友
我一生喜欢朋友。上学的时候,真说得上是“交游甚广”,从最高班到最低班,加上学院部各系,以及劳师、简师、乡师、幼师,各部,每一班都有我的朋友,所以直到现在,只要遇见老同学,提哪一班,我都有熟人,甚至连姓名都不会忘记。喜欢朋友的天性,使我在上学时大部分的时间都和朋友在一起,读书反而成了次要的事。而我的朋友是各种性格都有的,有喜欢运动的,有喜欢音乐的,有喜欢吃零食的,有喜欢聊天散步的。也就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左右逢源。看运动会时,因为运动员中有我的好朋友,所以,我比别人看得格外起劲,也使我比别人更了解运动规则。和各项运动会的花花絮絮。有音乐会的时候,我也比别人开心。因为演奏或演唱的人是我的朋友。我第一个被她们的琴韵或歌声感动。当我想要聊天的时候,我有喜欢聊天的朋友。当我想要散步的时候,我有喜欢散步的朋友。甚至我想溜出校门去买零食的时候,也自有这一方面志同道合的朋友与我偕行。而当我为应付考试而不得不开夜车的时候,我找班上功课最好的朋友,她可以做我临时恶补的老师。
学生时代的朋友真可说是多彩多姿。离开学校,走入社会之后,所接触的人,不若学校的同学那样容易相与。所以,在刚开始做事时,所经常来往的仍是以前在学校时所交下的一些朋友。最令我怀念的是一位会填词的同学,她比我班次低。离开了学校之后,赶上抗战,我有一段时期,在乡下教书,学校发不出薪水,生活很苦。那时,她接济我一切的费用,连写信的邮票都是她附在信中寄来。逢到寒暑假,总是她寄旅费来,让我到天津她的住处去度假。假期里,一切吃用固然是她盛情招待,就连肥皂、牙膏等一应日常用品,她也在开学之前为我买齐。然后,买张车票把我送回学校。而我们在她那间租来的小屋里,成天谈的都是些虚无缥缈。我们谈诗,谈音乐,谈对远方的撞憬,谈属于少女们的罗曼蒂克的梦。现实问题反而不在我们谈话的范围之内。过了几年之后,这位好朋友环境转环,而我开始有了一点余力,于是,轮到我为她找工作,接济她的生活。
我一直相信,好朋友多半都是在学校的时候交到的。走人社会之后,虽也偶尔遇到一些谈得来的,或在工作上必须合作的人,而且感情似乎也相当接近,但总觉其中缺少一些真正的坦白或诚挚,彼此丝毫不存成见、不设防备的时候就很少。我常说,一个人,一旦懂得如何由别人的环境(而不由他的本人)去衡量别人的时候,他就不容易交到真正的朋友了。读书的时候,大家穿一样的制服,过一样的生活,受一样的待遇,仿佛同学每一个人生来就是相同的。很少有机会去想到某个同学的家世、出身与背景。因此,大家的感情是发乎自然,不带功利与实用的目的的。走入社会之后,衡量人的标准就很自然的有了改变。在认识一个人之前,几乎无可避免的要先了解他的家世与背景。而一旦掺入了这些了解,那感情就无论如何也无法再像同学之间那么真挚与单纯了。
我不知别人是否如此,我却是直到现在,仍然毫无办法地喜欢单纯的由一个人的本身去认识他、有时,当我与一个人交往了很久之后,忽然发现了他(或她)有某些显赫的家人或亲戚关系,我就难免感到失望。友情似乎只有在单独的个人之间最容易维持。此外,一切的关系都会对友情有或多或少的牵制。这种情形,在结婚之后,就更为明显。丈夫的朋友不见得是太太的朋友,太太的朋友更不见得是丈夫的朋友。尤其这其间还牵涉到不同性别所造成的顾忌,也容易使人动辄得咎。而大家为了迁就家庭,往往宁愿放弃或疏远朋友,不久以前,我想约几位老同学聚一聚,左约右约,这个时间不行,那个时间有事;有的是“老爷”在家,她不便擅离职守,有的是“老爷”不在家,她更不便擅离职守。那么,把“老爷”一同请来呢,大家又一致认为有了他们,()谈话都不自由,结果还是吹了,不是女人不要朋 友,而是女人结了婚就不属于自己。其实,男人又何独不然?他们结了婚,也同伴不属于自己。为了家庭,总不可避免要牺牲一些朋友——特别是那些最适于做朋友的“名士派”的朋友。
而且,人们社会经验越深,对朋友二字的了解就越差。前几天,我打电话约一位我认识不久但很谈得来的女士,到舍下小聚。她很世故地一面答应,一面道谢,一面说:“其实,你有什么事要我做,在电话里交待一下,也就行了,何必这么客气呢?”当下,我真是欲辩无从,怎么说呢?她已经被功利的人们包围惯了,因而觉得所有的友谊都隐藏着一点功利的目的。而我对她那一点真正的友谊也就无从辨认了。结果,我还是请了她,她也如期光临了。但是,我猜想,她一定到现在还在寻思,我究竟有什么地方需她帮忙。否则,以现在这样的社会,怎么会有一个傻瓜肯单单为了友谊而请客呢?
罗兰:谈零食
认识我的人多半都知道我喜欢吃零食。
吃零食似乎不是好习惯。讲求卫生的人,都一致主张三顿正餐是营养的主要来源。吃零食会影响正餐的食量,不是养生之道。但意外的是,我虽然很瘦,但一直都很健康,而且似乎我的健康与我吃零食很有点关系。
小的时候不用说,从父母手里要来零钱,总归是送到小店里去买了酸枣、山楂糕、山植片之类。我发现,人们在小的时候,多半都喜欢吃酸的东西,这种嗜好,到年岁大一点之后,会自然而然地改变。因而,我相信,孩子们体内一定需要大量的丙种维他命。当他们由正餐或“配给”的水果中摄取不到足够的丙种维他命时,他们自然而然就去求助于那些酸得要命的东西。
十几岁到20岁之间,我是住在学校里的。那段时间,就更是我吃零食的“全盛时期”。父亲每周给我1元银洋作零用。那1元,在当时是个大数目,是半袋面粉的价钱,可买100个鸡蛋。折合现在新台币,足可当100元用。我的零食从花生、蚕豆,到苹果、香蕉,应有尽有。而至今想来,仍觉开心的是,到了冬天,每逢星期六,可以出校门“购物”时,我一定买1斤糖炒粟子,5分钱五香花生米,外加“糖葫芦”两串,回校吃足,代替晚饭。
学校里,星期六晚上,照例是吃炸酱面,“莱码”是白水煮白菜,白水煮豆芽,外加红白粉皮配色。我不喜欢吃面,而且我相信,我那糖炒栗子、花生米和“糖葫芦”中所含的“卡路里”和维他命,一定多过炸酱面。
我的零食,随季节而()异,而印象最深的却是秋天。北方的秋天,各种水果纷纷上市,物美价廉。单说“苹果族”,就可以说上一大串:色香味俱佳的烟台苹果;有香蕉味道沙酥可口的香蕉苹果;软绵绵细嫩嫩古典含蓄的中国苹果;形似苹果而略小、风味绝佳的“虎拉车”;还有闻香果、槟子、沙果等等。除了沙果太小之外,苹果族的水果都可以当饭,而且一律营养丰富,有益皮肤的健康和润泽。当然,这只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只是喜欢吃而已。
说一件“狂”事,也许你会羡慕。那时是放假的。中秋节的早上,我门就相约到早市去买零食过节。早市的东西都是按批发价格,我们倒并非完全为了便宜,而是觉得好玩。
大清早5点多钟去赶早市,回来时,人人手中提着一只蒲包,里面装满了各种干鲜果品,诸如柿子、葡萄、梨、苹果、花生、瓜子。枣、红桔、山里红、海棠果……林林总总,应有尽有。你要问,买这么多,花多少钱呢?那真是小意思!3毛钱而已。嚎这样又便宜,又花样繁多的零食,当然可以尽量地吃!
科学家说,人是杂食的动物。
我相信,任何讲究营养的家庭,也办不到如我那时所吃的那么“杂”,而又那么齐全。维他命ABCDEFG,大概一样也不会缺少,用不着打补针、吃补药,身体自然发育良好。而且由于这些营养的来源都是果品而非荤腥,所以不会有发胖的不良后果。直到现在,我一直被认为身体相当健康,一切娇弱的毛病我都没有。我很少吃药,所以医生认为我是最好医的病人,偶尔有病,任何药给我吃都有殊效。因为我身体中只有“抗病力”,而没有“抗药性”。
吃零食,对我来说是一大享受。它不只是我消闲的佳品,而且是我读书的良伴。无论我是在读书,还是在做笔记,桌旁一定多多少少有点零食,多数是一包花生米,偶尔是柿子、苹果、梨或兰花豆。我常说,读书如果等于吃白饭,那么,零食就是菜。光吃白板,没有胃日,有点菜,饭就容易吃得下了。回想起来,我所读过的那点书,都是随着零食一同“吃”下去的。幸而那时我们学校很开明,不禁止我们在自修时吃零食,否则的话,我恐怕会少读进一些书的。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仍然喜欢在书桌上摆一瓶芝麻糖或一碟花生米的缘故,在我写稿时,一面吃,一面写,或是停下来吃一会儿再写,会使我觉得心情很愉快,减少疲劳或厌倦的感觉。
零食可能会影响正餐,但在一个对正餐一向不太感兴趣的人来说,剥夺了他的零食,也许正是剥夺了他营养的主要来源。我一向觉得一般家庭的正餐都相当单调,不适合“杂食”动物的所需。花生栗子中的乙种维他命大概比白米饭多,苹果山楂中的丙种维他命,在餐桌上那些煎炒烹炸之中也很难找到。而我这多少年来,由于工作的关系,更不得不把点心的价值放在正餐之上。
零食,对我来说,总格外具有一种轻松、亲切、自由和愉快的感情。这正如我在读书方面一样,对所谓“正科”的数学理化之类,总不如对“副科”的音体、美术来得起劲。所以,我教书时,做科任而不能做级任。在广播电台,我主持茶余饭后的小节目,而不能担任“方面大员”。
吃零食,大概也相()当于走偏锋吧?或者,这也是我天性喜欢亲切与轻松的事物所致。
其实,说句原谅自己的话,吃零食大概相当于男人们的吸烟,而我除吃零食之外,别无嗜好。既不吸烟,又不打牌,也不跳舞,更不喜逛委托行。顶多喜欢坐车出去透透气,找点灵感而已。一个人总该有点花销,来安慰安慰奔波劳碌的自己吧?
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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