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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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韬奋:我的母亲
说起我的母亲,我只知道她是“浙江海宁查氏”,至今不知道她有什么名字!这件小事也可表示今昔时代的不同。现在的女子未出嫁的固然很“勇敢”地公开着她的名字,就是出嫁了的,也一样地公开着她的名字。不久以前,出嫁后的女子还大多数要在自己的姓上面加上丈夫的姓;通常人们的姓名只有三个字,嫁后女子的姓名往往有四个字。在我年幼的时候,知道担任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妇女杂志》笔政的朱胡彬夏,在当时算是有革命性的“前进的”女子了,她反抗了家里替她订的旧式婚姻,以致她的顽固的叔父宣言要用手枪打死她,但是她却仍在“胡”字上面加着一个“朱”字!近来的女子就有很多在嫁后仍只由自己的姓名,不加不减。这意义表示女子渐渐地有着她们自己的独立的地位,不是属于任何人所有的了。但是在我的母亲的时代,不但不能学“朱胡彬夏”的用法,简直根本就好像没有名字!我说“好像”,因为那时的女子也未尝没有名字,但在实际上似乎就用不着。像我的母亲,我听见她的娘家的人们叫她做“十六小姐”男家大家族里的人们叫她做“十四少奶”,后来我的父亲做官,人们便叫做“太太”始终没有用她自己名字的机会!我觉得这种情形也可以暗示妇女在封建社会里所处的地位。
我的母亲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生的那一年是在九月里生的,她死的那一年是在五月里死的,所以我们母子两人在实际上相聚的时候只有十一年零九个月。我在这篇文里对于母亲的零星追忆,只是这十一年里的前尘影事。
我现在所能记得的最初对于母亲的印象,大约在两三岁的时候。我记得有一天夜里,我独自一人睡在床上,由梦里醒来,朦胧中睁开眼睛,模糊中看见由垂着的帐门射进来的微微的灯光。在这微微的灯光里瞥见一个青年妇人拉开帐门,微笑着把我抱起来。她嘴里叫我什么,并对我说了什么,现在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她把我负在她的背上,跑到一个灯光灿烂人影憧憧往来的大客厅里,走来走去“巡阅”着。大概是元宵吧,这大客厅里除有不少成人谈笑着外,有二三十个孩童提着各色各样的纸灯,里面燃着蜡烛,三五成群地跑着玩。我此时伏在母亲的背上,半醒半睡似的微张着眼看这个,望那个。那时我的父亲还在和祖父同住,过着“少爷”的生活;父亲有十来个弟兄,有好几个都结了婚,所以这大家族里看着这么多的孩子。母亲也做了这大家族里的一分子。她十五岁就出嫁,十六岁那年养我,这个时候才十七八岁。我由现在追想当时伏在她的背上睡眼惺松所见着的她的容态,还感觉到她的活泼的欢悦的柔和的青春的美。我生平所见过的女子,我的母亲是最美的一个,就是当时伏在母亲背上的我,也能觉到在那个大客厅里许多妇女里面:没有一个及得到母亲的可爱。我现在想来,大概在我睡在房里的时候,母亲看见许多孩子玩灯热闹,便想起了我,也许蹑手蹑脚到我床前看了好几次,见我醒了,便负我出去一饱眼福。这是我对母亲最初的感觉,虽则在当时的幼稚脑袋里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做母爱。
后来祖父年老告退,父亲自己带着家眷在福州做候补官。我当时大概有了五六岁,比我小两岁的二弟已生了。家里除父亲母亲和这个小弟弟外,只有母亲由娘家带来的一个青年女仆,名叫妹仔。“做官”似乎怪好听,但是当时父亲赤手空拳出来做官,家里一贫如洗。我还记得(),父亲一天到晚不在家里,大概是到“官场”里“应酬”去了,家里没有米下锅;妹仔替我们到附近施米给穷人的一个大庙里去领“仓米”,要先在庙前人山人海里面拥挤着领到竹签,然后拿着竹签再从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中,带着粗布袋挤到里面去领米;母亲在家里横抱着哭涕着的二弟踱来踱去,我在旁坐在一只小椅上呆呆地望着母亲,当时不知道这就是穷的景象,只诧异着母亲的脸何以那样苍白,她那样静寂无语地好像有着满腔无处诉的心事。妹仔和母亲非常亲热,她们竟好像母女,共患难,直到母亲病得将死的时候,她还是不肯离开她,把孝女自居,寝食俱废地照顾着母亲。
母亲喜欢看小说,那些旧小说,她常常把所看的内容讲给妹仔听。她讲得媚媚动听,妹仔听着忽而笑容满面,忽而愁眉双销。章回的长篇小说一下讲不完,妹仔就很不耐地等着母亲再看下去,看后再讲给她听。往往讲到孤女患难,或义妇含冤的凄惨的情形,她两人便都热泪盈眶,泪珠尽往颊上涌流着。那时的我立在旁边瞧着,莫名其妙,心里不明白她们为什么那样无缘无故地挥泪痛哭一顿,和在上面看到穷的景象一样地不明白其所以然。现在想来,才感觉到母亲的情感的丰富,并觉得她的讲故事能那样地感动着妹仔。如果母亲生在现在,有机会把自己造成一个教员,必可成为一个循循善诱的良师。
我六岁的时候,由父亲自己为我“发蒙”,读的是《三字经》,第一天上的课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一点儿莫名其妙!一个人坐在一个小客厅的炕床上“朗诵”了半天,苦不堪言!母亲觉得非请一位“西席”老夫子,总教不好,所以家里虽一贫如洗,情愿节衣缩食,把省下的钱请一位老夫子。说来可笑第一个请来的这位老夫子,每月束修只须四块大洋(当然供膳宿),虽则这四块大洋,在母亲已是一件很费筹措的事情。我到十岁的时候,读的是“孟子见梁惠王”,教师的每月束修已加到十二元,算增加了三倍。到年底的时候,父亲要“清算”我平日的功课,在夜里亲自听我背书,很严厉,桌上放着一根两指阔的竹板。我的背向着他立着背书,背不出的时候,他提一个字,就叫我回转身来把手掌展放在桌上,他拿起这根竹板很重地打下来。我吃了这一下苦头,痛是血肉的身体所无法避免的感觉,当然失声地哭了,但是还要忍住哭,回过身去再背。不幸又有一处中断,背不下去,经他再提一字,再打一下。呜呜咽咽地背着那位前世冤家的“见梁惠王”的“孟子”!我自己呜咽着背,同时听得见坐在旁边缝(ren)着的母亲也唏唏嘘嘘地泪如泉涌地哭着。我心里知道她见我被打,她也觉得好像刺心的痛苦,和我表着十二分的同情,但她却时时从呜咽着的断断续续的声音里勉强说着“打得好”!她的饮泣吞声,为的是爱她的儿子;勉强硬着头皮说声“打得好”,为的是希望她的儿子上进。由现在看来,这样的教育方法真是野蛮之至!但于我不敢怪我的母亲,因为那个时候就只有这样野蛮的教育法;如今想起母亲见我被打,陪着我一同哭,那样的,仍然使我感念着我的慈爱的母亲。背完了半本“梁惠王”,右手掌打得发肿有半寸高,偷向灯光中一照,通亮,好像满肚子装着已成熟的丝的蚕身一样。母亲含着泪抱我上床,轻轻把被窝盖上,向我额上吻了几吻。
当我八岁的时候,二弟六岁,还有一个妹妹三岁。三个人的衣服鞋袜,没有一件不是母亲自己做的。她还时常收到一些外面的女红来做,所以很忙。我在七八岁时,看见母亲那样辛苦,心里已知道感觉不安。记得有一个夏天的深夜,我忽然从睡梦中醒了起来,因为我的床背就紧接着母亲的床背,所以从帐里望得见母亲独自一人在灯下做鞋底,我心里又想起母亲的劳苦,辗转反侧睡不着,很想起来陪陪母亲。但是小孩子深夜不好好的睡,是要受到大人的责备的,就说是要起来陪陪母亲,一定也要被申斥几句,万不会被准许的(这至少是当时我的心理),于是想出一个借口来试试看,便叫声母亲,说太热睡不着,要起来坐一会儿。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母亲居然许我起来坐在她的身边。我眼巴巴地望着她额上的汗珠往下流,手上一针不停地做着布鞋──做给我穿的。这时万籁俱寂,只听到滴搭的钟声,和可以微闻得到的母亲的呼吸。我心里暗自想念着,为着我要穿鞋,累母亲深夜工作不休,心上感到说不出的歉疚,又感到坐着陪陪母亲,似乎可以减轻些心里的不安成分。当时一肚子里充满着这些心事,却不敢对母亲说出一句。才坐了一会儿,又被母亲赶上床去睡觉,她说小孩子不好好的睡,起来干什么!现在我的母亲不在了,她始终不知道她这个小儿子心里有过这样的一段不敢说出的心理状态。
母亲死的时候才廿九岁,留下了三男三女。在临终的那一夜,她神志非常清楚,忍泪叫着一个一个子女嘱咐一番。她临去最舍不得的就是她这一群的子女。
我的母亲只是一个平凡的母亲,但是我觉得她的可爱的性格,她的努力的精神,她的能干的才具,都埋没在封建社会的一个家族里,都葬送在没有什么意义的事务上,否则她一定可以成为社会上一个更有贡献的分子。我也觉得,像我的母亲这样被埋没葬送掉的女子不知有多少!
一九三六,一,十日深夜
邹韬奋:走狗
“走狗”这个名称。大家想来都是很耳熟的。说起“走”这件事,并不是狗独有,猪猡会走,自称“万物之灵”的人也会走,何以独有“走狗”特别以“走”闻名于世?飞禽走兽,飞是禽的本能;走是兽的本能;这原是很寻常的事实,并不含有褒贬的意昧。但是“走狗”的徽号,却没有人肯承认──虽则这个人的行为的的确确地是在表示着他是一位道地十足的走狗,换句话说,被人称为走狗,大概没有不认为是一件大不名誉的事情。你倘若很冒昧地对你的朋友当面说“老兄是个走狗”,无疑地是得不到什么愉快的反应的。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玩狗是西洋女子的一件很普遍的消遣的事情──这些女子当然是属于有闲阶级的。中国的“阔”女子中也有很少数的染着这样的“洋气”。听说中国某着名外交官的太大便极爱养狗,养了十几只小哈吧狗,她的丈夫贵为公使,有时和她出门带着秘书,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等等要很小心谨慎地替她抱狗,恭恭敬敬地待候着。但这在中国,究竟寥寥可数,所以我们未曾做过着名外交家的骄贵太太的随从者,对于玩着狗的游戏,究竟不易得到“赏鉴”的机会。依记者“萍踪”所到,在英国看见太太小姐们拖着狗在公园里或小山上从容闲步的很多。我在伦敦有一处住宅的附近有一个很广大的草原(HampsterdHeath),遇着星期日,在这里游行的男女老幼非常的多,你在这里可以看见许多妇女手里拖着一只小狗。有许多把拉狗的皮带解下,让狗自由地随着。在这种地方,我才无意中仔细看出走狗的特色。你可常看到这种随着的小狗,它的主人可随便地带着它玩,无不如意。它的主人把一只皮球往前远抛,它就兴会淋漓地往前跑,拚命把那个皮球抓着衔回来给它的主人;它的主人再抛,它再跑,()再拚命抓着球衔回来。有的没有带着皮球,只要拾着一根树枝,也可以这样抛着玩。这大草原上有池塘,有的狗主人领着狗走进池边,把一根树枝抛在池里远处,呼唤着狗去衔回来,这狗也兴会淋漓地往小池里钻,拚命游泳过去,很吃力地把那根树枝衔回来,主人顾盼着取乐。至于这主人是怎样的人,平日干的什么事,叫它干的是什么事,有什么意义,有什么效果,在这疲于奔命的走狗,并没有什么分别,只要你豢养它,它就对你“唯命是听”。自号“万物之灵”的人类里面的走狗,最大的特色,无疑地也是这个和狗“比美”的美德。其实“衣冠禽兽”的人类中的“走狗”较真的走狗,还要胜一筹的,是真的走狗除非是疯狗,至多是供人玩玩,有的在乡村里还能担负守夜的责任,“衣冠禽兽”中的“走狗”却要帮着豢养他(或它)的主子无恶不作,越“忠实”越“兴会淋漓”就越糟糕!在这种地方也可以说是人不如狗,不要再吹着什么“万物之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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