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审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一种公务文书。审计报告的格式一般包括:“审计文书一般由文头、标题、发文号、签发人、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附注等部分组成。”据此,现将主要部分解释如下:
1.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可直接写上“审计报告”的字样,也可以审计目标为标题,如“对固定资产的审计”、“对储备资金的审计”、“对税收的审计”等等。
2.主送单位
这是审计报告的呈达单位。主要是委托单位和委托人,也可是被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写在标题下一行的顶格处。
3.正文
这是审计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按审计内容的五部分依次书写。
审计概况,一般采取说明的,要求语言简练、概括、准确。
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这部分,在形式上要求以“段首撮要”的办法书写。即把问题分类排队,用简练扼要的话,把问题的性质归纳起来,写在段首。如“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津贴和福利品”、“不遵守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制度”、“弄虚作假、有意调节成本利润指标”等。每一个“撮要”应用数字标项予以显示。撮要以后,要用具体事实材料加以证明,作到观点和材料的统一。
审计决定,要根据问题逐项书写。要求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审计评价,可以单独书写,也可以写在第一部分。审计中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审计评价也可写在第二部分。
意见或建议可以放在第二部分后面写,也可放在最后写。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审计报告的正文,没有固定的模式,一般写作程序大致有两种形式。第一种:突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程序一般是:概况——问题——决定——意见或建议;第二种:突出经济活动状况,程序一般是:说明各种经济业务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成绩和缺点作出评价——纠正意见或改进建议。
4.结尾语
因为是上呈文,在正文最后一般还是加上结尾语,如“以上意见当否,请审定”等;如是审计公证书,后边一般写上“特此证明”。有的审计报告不写结尾语。
5.附件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事实,一定要有证据,如凭证、账簿中发现的材料、有关人员的证词、调查时的笔录等,这些证据一般复印后附在审计报告之后,以备查用。
6.签署
审计单位、审计人员的姓名签在审计报告的右下角,加盖印章,并写上发出的时间,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