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小编整理请示的格式,一起来。
(一)请示的分类和特点
1.请示的分类
根据请示的内容、性质和行文目的的不同,可将请示分为以下几种:
(1)请求指示的请示:用于对上级政策、规定中不明确的问题或工作中遇到的难于把握、拿不准的问题,请求上级机关指示,予以明确答复。
(2)请求批准的请示:用于本机关无权决定,需要上级机关批准、审定的事项,如项目立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外事活动、换届选举、土地转让等重大问题。
(3)请求解决问题的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具体困难,请求上级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具体帮助的事项。
2.请示的特点
(1)期复性
所谓期复性就是期待回复,上级机关对呈报的请示事项,不论同意与否,都必须给予明确的批复回文。在体系中,请示是为数不多的双向对应文种之一,与之相对应的文种就是批复。
(2)单一性
在内容方面,请示的写作必须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即一份请示只能就一个问题或一个事项请求上级的答复。
(二)请示的格式与写法
请示的写作模式属于规范的行政公文,模式化程度较高,其基本形态由文首、正文和文尾构成。
1.文首
文首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的完全式标题,如“× ×市教育局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关于十一期间加强社会治安的请示”。在实际工作中,上行文标题的发文机关名称常常被省略。
(2)主送机关
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正文
请示的正文由缘由、事项和期复结语构成。缘由部分是上级机关批复的主要依据,事项部分是请示的主体部分,结语是用程式化的语言写明期复请求。因请示类型不同,以上各部分的写作侧重点不同,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请求审批事项的请示
此类请示应在缘由部分写明需审批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把要求审批的事项写清楚;最后以“当否,请审批”或“当否,请批示”做结语。
(2)请求解决问题的请示
缘由部分要写明所遇到的问题、困难,强调自身无法解决的原因,此部分作为请示理由,要求写得条理清晰,理由充分;然后具体写明需要上级解决或帮助解决的事项;结语一般使用“以上请示,请批复”或“当否,请批示”。
(3)请求指示的请示
缘由部分应把问题的焦点、难点以及有哪些矛盾交代清楚;事项部分要写明需要上级就什么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还应阐明自己的理解或处理意见,以便上级机关答复;结语一般使用“当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盼复”。
3.文尾
请示应在文尾注明发文日期,并加盖发文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