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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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签收,是指对送达本机关的文件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在登记簿或投递单上签字登记的过程。除了确保文件已安全送达本机关外,文件的签收也表明了发文机关和收文机关之间交接责任的完成。
文件签收的范围主要有以下3个:一是机要部门送达的机要文件;二是外机关直接派人送达的文件;三是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送达的文件。
文件签收的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认真核对检查
在接收前,工作人员应认真对照传递文书单或送文登记簿的信息对公文的数目及内容进行查看,确保送达的文件与清单所列的数目及内容相符,确保公文封套上注明的收件机关及收件人与本机关相符,确保包装、封口完好无损。若有数目、信息不符或寄送错误,应尽快与发文机关联系或退回;若包装破损或文件拆封,应及时查明原因。
(二)签署姓名与时间
工作人员清点并检查文件无误后,应在传递文书单或送文登记簿上签署收件人的姓名及签收时间,普通件的签收时间写明年、月、日即可,急件则要注明年、月、日、时、分,以备日后查考。字迹一定要清晰、工整。
文件的拆封应由从业人员履行,但对于注明由机关领导人“亲启”“亲收”的文件,或者表明机密、绝密的重要文件,应当送交相关领导人或者相关部门,由其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