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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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承办是指承办部门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具体处理的过程。承办也是收文处理的重要环节。
(一)承办的范围
承办部门收到文件后,首先应当确认是否属于本部门承办的范围,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文件,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二)承办的要求
1.按照批示意见办理
承办的原则是严格按照批示意见办理文件、处理问题,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文件,正确理解承办意见,绝不可依照个人主观意愿肆意改变承办要求。
2.按照部门职权办理
对于属于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办部门应当及时、积极和主动办理,不得推卸责任。
3.按照规章制度办理
承办还应遵照规章秩序办理,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来执行,不能无视法纪法规。
4.收文之后及时办理
承办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且及时办理文件,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对于实在无法按期完成的文件,应当及时说明并将文件退回,防止文件积压,影响后续工作的运转。
5.注明文件承办结果
承办人员处理办毕文件后,须向机关领导或者交办负责人及时汇报,并且在“处理结果”一栏,注明办理的和过程、办理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人的姓名及办理结果等,便于事后的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