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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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批办是机关领导根据文件内容和拟办意见等,对文件如何办理提出批示意见和要求。批办是收文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表明收文处理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是收文办理核心的、决策性的环节。此外,领导亲自批办文件,还有利于保证文件办理的质量。
(一)批办的人员
批办的人员即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批办的范围和内容
批办的范围和内容与拟办的范围和内容相似,不同的是,拟办人的意见是参考性的,而批办人的意见是指示性的、决策性的。
由于批办通常是根据拟办意见提出决定性建议,因此批办领导应当明确批示是否同意拟办意见,如果同意,应注明“同意按拟办意见办理”。若基本同意,应写出补充意见。若不同意,应写出纠正意见。
(三)批办的要求
批办领导应当认真阅读文件,查阅相关资料,仔细推敲拟办意见,进而提出原则性的批示意见。批示意见应认真准确、态度明确。批办领导需给承办部门指明办理原则和办理要求。对于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文件,应指明主办部门。
此外,批办工作应当及时迅速,随到随批,否则将影响整个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耽误承办部门工作的执行。
批办意见给出之后,批办人的署名也至关重要,因为署名是批办意见开始生效的标志。因此,批办领导署名应当认真严肃,姓名应写全名,批办日期至少具体到年、月、日。